连日来,全省各地纷纷开展活动,掀起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热潮。
《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司法厅、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军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特别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切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把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积极宣传,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列为我省“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和年度普法学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宣传和服务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政府与社会结合,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要将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逐步完善地方立法和配套政策制度。
军地各级根据《通知》要求部署,在1月1日至7日集中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周活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讲解法条精神等方式,就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问题向广大市民和退役军人、军属讲解。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协调“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学习宣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三级联动,成立流动宣传队开展现场宣传解读活动。在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中心(站)等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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