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三湖”条例立法工作
近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法工委张敏、卢八林一行6人,到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专题调研“三湖”保护条例配套制度措施制定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三湖”保护条例修订建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虎带领执法监督科、资源管理科、规划科和秘书科的有关同志随同调研。
会上,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参会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三湖”保护条例执行和存在问题做了汇报。马虎副局长就三湖立法向市人大提出建议。一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秉持立法先行理念,发挥立法在生态保护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配套出台系列便于条例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使条例更具可操作性,筑牢湖泊保护的法治根基。二是党建引领聚人心。沿湖各级党组织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三湖”保护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的不竭动力,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龙头、党员作表率、群众齐参与的“三湖”保护工作格局,为推动“三湖”的保护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是严格执法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严格执行“三湖”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施365天+24小时值班备勤和执法巡查制度和周末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执法巡查“全天候、全区域、零延迟”开展。
调研组对市抚管局条例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制定条例配套制度等情况逐一了解后,要求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主动做好省人大立法后评估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湖泊保护管理措施。同时,要积极配合开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围绕“要不要修订、为什么修订、怎么修订”等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科学分析论证,按法定程序向省人大提出立法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