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2月20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闭幕。赛场上运动健儿的顽强拼搏和赛场外与冬奥有关的一切故事,都让人回味无穷。
掀起关注热潮的“冰墩墩”、谷爱凌,作为商标被注册保护的每一个细节,也让全世界见识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与力量。业内专家指出,与奥运会有关的知识产权,是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载体和巨大的无形资产。中国对冬奥知识产权的保护,充分体现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水平和国际形象。同时,北京冬奥会也给全社会上了一堂出色的知识产权保护课。
“冰墩墩”有“知识产权保护罩”
近期,江苏省南通市一家蛋糕店在朋友圈售卖自制“冰墩墩”造型蛋糕,售价200元。因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涉嫌侵权,目前已被查处。还有因为将“冰墩墩”做成玩具而摊上牢狱之灾的。北京就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这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拿“冰墩墩”的透明外壳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可以说是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罩”,即是指其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同时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
为了保护好冬奥知识产权,2021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1月20日,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版权守护计划”,会同网信办等6部门成立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联合开展冬奥版权集中保护行动,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1月29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对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节目的权利人和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网络服务商进行公示,要求各网络平台加强预警保护、提高注意义务,完善投诉渠道、强化联控机制,严格用户管理、配合查办案件,构建形成层次递进、衔接有序的冬奥版权保护共治格局。
据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介绍,截至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各地严打涉奥侵权违法行为
全国各地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涉奥侵权违法行为的行动也早已开始,并卓有成效。
例如,河北2019年通过《河北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规定》,将保护对象细化为第二十四届冬奥会这一特定届次奥运会的相关标志;针对冬奥会标志容易发生侵权的领域,拓展了保护措施;对侵权纠纷设置了多元解决和协调处理机制。以冬奥会特许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为重点环节,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经营秩序。查处了一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95人次,立案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案件40件,结案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案件两件,罚没款10.38万元,有力保障了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知识产权。
在广东,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近万人次,以广播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社交网站、自媒体平台为重点,加强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进行排查,共发现涉嫌侵权线索51条。截至1月底,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全省累计立案17宗,已依法查处完毕,共处罚没款45.6万元,及时有效遏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牟利难得逞
除了事后严惩,在事前防范方面的工作也卓有成效。
恶意抢注商标,用“傍名人”“搭便车”等方式坐收渔利在冬奥会上被证明行不通了。
2月8日,中国队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夺得冠军,受到极大关注。中国商标网显示,自2019年6月6日谷爱凌宣布代表中国参赛后的第四天起,多家企业及自然人申请注册“谷爱凌”商标,申请总数达29条。
这与去年东京奥运会的“明星运动员”全红婵等人的名字被抢注如出一辙。
不过,结局并未如抢注人所愿:国家知识产权局2月14日表态对此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冰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商标抢注和囤积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其实非常简单,就是追求一个‘利’字。”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董炳和告诉记者,一方面要尽量减少可用的机会,让抢注者、囤积者无机可乘,另一方面要大力缩小获利的空间,让他们无利可图。
值得注意的是,提前布局也让中国的冬奥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卓有成效。比如,“冰墩墩”甫一诞生,北京冬奥组委就进行了45个类别的“全类别注册”。这种“360度无死角”的商标和专利保护能够有效阻挡之后任何类别的抢注。
“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每一位奋勇拼搏的运动员最大的尊重,是对每一个奥运创新科技的最佳激励,是对每一场精彩激烈的赛事最好的推广与传播,也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诠释与保障。”张志成说。
“中方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的工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取得的成就,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如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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